山东严控稀土开采总量:2018年限采3600吨

创建时间:2018-10-08 11:12

山东严控稀土开采总量:2018年限采3600吨


日前,山东省国土资源厅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《关于下达2018年度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》,根据《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8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》要求,明确2018年度山东省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3600吨,均为岩矿型(轻)稀土矿。

据悉,稀土矿是我国重要的优势矿产资源,多年来储量、产量、出口量均居世界前列,在国际市场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为有效保护、科学合理利用资源,维护该类矿产品全球市场供需平衡和可持续发展,国务院于1991年将离子型稀土矿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。2006年起,国家实施稀土开采总量控制管理,逐年下达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。

一直以来,山东厅高度重视稀土矿开发管理工作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进行管理,要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,明确权利、义务和违约责任。同时,要求矿山企业认真执行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月报制度,及时、准确进行网上直报。

此外,山东厅将通过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矿山督察,切实加强对微山湖稀土矿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资源储量、产量、销售原始台账及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制度,确保矿山企业按照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进行生产,节约集约利用稀土资源;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,共享信息,共同做好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监督管理工作。

(来源:中国国土资源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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